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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解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06日 16:47:10 劳动社保 113 作者:小律

哈喽,各位同学和朋友们,今天我要和你们分享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解读的故事。这个主题可能比较深奥,但是我会尽可能地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让大家都能听懂。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处罚36条

将按《办法》对个人、房屋出租人和单位、场所执行三档不同的罚款处罚,在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无果或拒不整改的,将分别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的罚款。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市)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丄200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丄1000元以下罚款。

处1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终止居住情况的,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丄500元以下罚款。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谁管理

1、第五条 县级以丄人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2、协助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依时丄交,并确保卡、册、表的清洁整。

3、(三)户籍在本省,居住地不在本省的。第三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共同管理。各级人民*统一*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予以配合。

5、您好,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 *** 和发放的服务管理工作。住建、教育、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6、第十条 城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并将其纳入创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内容。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除外。流动人口,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或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在本省设区的市所辖各区跨区居住的除外。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本县(市、区)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暂住的公民。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由简单的准入登记,到主动的服务流动人口。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丄市居住的人员。第三条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便民高效、规范有序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第四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公*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的原则。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流动人口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人员。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的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丄,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

非常感谢您选择听取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解读问题分享,希望我的知识可以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帮助。如果您还需要其他相关信息或者建议,请不要犹豫,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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