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核算内容 委托贷款核算
大家好,今天的主题是委托贷款核算和委托贷款核算内容的问题。虽然这两个主题看起来有点复杂,但是我相信在阅读完这篇文章之后,你们都能够对它们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委托贷款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委托贷款明细科目的设置: 委托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已减值 (“委托贷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
如果是非金融企,那么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则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则可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即可。
利息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相应的营业税等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委托贷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举个例子,公司在19年1月1*委托某银行发放贷款500万元,支付了手续费18万元。
委托贷款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也就是说,计提减值准备形成的差异在税法规定的条件发生时获得转回。因此,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也是时间性差异。
委托贷款放在什么科目
委托贷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委托贷款是由*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发放的贷款。
委托贷款就是企业委托银行将其资金贷给其他企业,获得利息收益的一种投资。单独设置委托收款科目,并设置”本金“、“利息”、“减值准备”明细科目。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1303贷款科目改为1303委托贷款科目。这说明,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设置科目单独进行核算,而非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其后,收回该利息,则冲减委托贷款本金。科目设置:“委托贷款”一级科目,下设“本金”、“利息”、“减值准备”二级科目,资产负债表中,按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反映。
委托贷款属于什么科目?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发实行之前,委托贷款可以直接设立科目,*再设立“本金”、“利息”、“减值准备”进行核算。
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的账务处理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
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置“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会计处理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就是企业在期末应按照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会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是如果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予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的利息金额。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是企业在期末时应按照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然后对可收回金额低于本金的差额所计提的准备金额,其中可收回金额是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因此,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既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也不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而是应当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借:委托贷款-本金。贷:银行存款。(2)计提利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收到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已扣过相关税金)。借:银行存款。贷:委托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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