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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