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其具体内容都是有最低补偿标准的规定的,大家在接收拆迁补偿时,也需参照这些最低标准。
如是选择货币补偿,那么最低的补偿标准应是房屋建筑成本加土地的补偿。如是选择产权调换,最低补偿标准是同区位拆一补一。
也就是说,大家在实际操作时,如果正常房屋是低于1:1的补偿,这一定是不合理的,大家可以强势争取真正合理的补偿。
征收方除了给予被征收人这些补偿外,还需提供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自过渡期过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做补偿。
高与低要切合实际,不能拿别人的补偿结果对比:
大家要明白的一点是,我们所要争取的,是自家的房屋,在当下所遇到的征拆项目中,在这样一个特定的时间阶段里所能拿到的“利益最大化”的补偿。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同学曾经拆完了补了多少,和咱没关系。
爱比较,是征拆领域普遍存在的通病。不管是什么年代的拆迁,什么性质的项目,那些分到了几套安置房、上百上千万补偿款的“个案”,总是被人们津津乐道,似乎这样一念叨,自己也应该能拿下这样高额的补偿利益一样。
然而很遗憾,征拆领域的一个起码的原则就是,一个项目一个补偿安置方案,隔上两三年政策也会有很大变动。比如前几年如火如荼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如今已逐渐被修修补补的老旧小区改造取代了。
所以说,总觉得别人的项目补得那样高,自己的房子却只能拿到这么少,进而怨天尤人、抱怨连连,对补偿纠纷的解决无益。
相对于那些只能接受加固修缮、恢复性修建处理方式的老旧房屋住户而言,能赶上“拆旧建新”的运气都算不错了,大家一定要想得开,不要为了那已经不可能实现的“高额补偿”而辜负了眼下属于自己的公平、合理补偿条件。
万典律师提示
补偿合理与否,拆迁方和我们自己心中都有一个尺度和底线,拆迁补偿的谈判过程就是一场互相试探对方底线的博弈,博弈的本质就是斗争和妥协。协商谈判,既要坚持底线诉求,也要充分展示灵活性和配合项目建设的诚意。
另外,拆迁补偿并不是越多越合理。合理补偿,不是一个数字,而是基于法律法规、征地拆迁政策,参照(依法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结合被征收土地房屋的实际评估价值,综合多项参考依据得出的一个范围。
大家如果能认识到这一点,更加理性地看待拆迁补偿,能减少一来一回拉扯过程中的损耗,最终拿到符合自己心理预期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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