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交易房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双方均违约的,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一任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
2、丙方不能单方解除本合同,因丙方违约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其他方违约导致丙方利益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守约方维权产生的通讯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5、如乙方拒绝支付或恶意拖延支付全部尾款达到60天,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6、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有权单方无责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实际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签订日LPR的4倍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首页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各方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也为司法文书送达地址,如一方地址有变更,应提前十天通知其余方。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份数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与各方之前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约定履行。
(本行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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