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何保证非羁押人员放得出、管得好。特别是一些新型网络犯罪,往往涉及地域广,绝大多数需跨省办案。加之落实***防控要求,给办案造成很大挑战。
我们身处智能互联的信息化时代,检察机关必须跟上、适应信息化发展大势,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就破解取保候审监管难题而言,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数字革命”趋势,创新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构建集定位、打卡、预警等于一体的数据监管系统,实现对取保候审人员特别是异地人员的有效监管。
以张某等16人开设赌场案为例,该案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多在广西玉林,与案件承办地距离超过2000多公里。我们联合公安机关,对13名犯罪嫌疑人就地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将他们纳入非羁押诉讼电子监管平台,依托手机App数字监管,运用人脸识别、大数据、定位追踪等科技手段,通过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24小时电子监管,保障该案诉讼顺利进行。
建立配套机制,放大制度集成优势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离不开制度保障,必须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建立并不断完善配套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以我院办案实践为例,在上级院的指导下,我们构建起了以羁押必要性全流程审查、非羁押诉讼全方位保障、全社会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三过滤”非羁押诉讼模式,将降低审前羁押的制度和举措贯穿“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事诉讼全过程。此外,为助推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社会关系修复,我们还建立了刑事赔偿金、罚金保证金、生态环境修复金“三金”提存制度,并设立暂存账户,由犯罪嫌疑人缴纳合理数额的赔偿保证金。这样一来,既保证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也为被害方争取了诉讼赔偿保障,解决了审判机关财产刑“空判”和执行监督乏力问题。
在张某等16人开设赌场案中,为精准打击犯罪,做到宽要有节、严要有度,我们还创新确立了分层处理的办案原则,将涉案人员分为主犯、从犯及情节较轻的从犯三类人员。根据三类人员的犯罪作用大小、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并结合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综合判断,精准适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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