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不能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是劳动关系,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的是一种劳务合约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新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使用60岁以上的劳动者没有禁止性规定,从法律层面来理解这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对于已经年满60周岁,但是没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还是属于劳动关系,仍然会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于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再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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