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2017年起,法庭庭审应当进行录音录像,开庭那天说了什么、讲了什么、做了什么手势、做了什么动作,什么表情、何种情绪,都有音像记录;其次,明确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可以申请补正,书记员可以查询录像进行确认,即使是有理由的不予补正也得将情况记录在案,这里的诉讼参与人是包括律师辩护人;最后,明确辩护人可以申请复印录音录像,法院应当提供便利。这就是如何落地的实操措施了。
5、结局会如何?
从客观情况下来说,我们基本确认目前阅卷的庭审笔录与当天庭审发言不一致;从法理、法条依据来看,通过深入的学习,法院应当进行补正并为我们复制录音录像提供便利;从实际情况来判断,结束会如何确实未知,静待下周上班联系法官。
欲知后事如何,请待我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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