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我国除澳门特区外没有私人土地,农村土地基本都是村集体所有,承包用地被征收承包人丧失的是经营权而非所有权。
征收补偿《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也有相同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下面罗列一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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