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章程未规定,则依据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按股权比例确定。公司法修改后,着重鼓励意思自治,公司章程中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者,皆被认为有效。那么公司表决权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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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决权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答:
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
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解析:
司法实践中已肯定股东出资与表决权可以分离,对于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一般予以认可,并且认同股东自愿签订放弃表决权协议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股东通过章程或协议变更表决权行使方式,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所变更的比例或者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若内部章程与备案章程对股东表决权是否放弃有不同表述,股东应就签订在后的备案章程不代表股东真实意思表示举证,否则应当依据备案章程的规定,股东表决权不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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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峰律师,广西程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南宁仲裁委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律在职研究生。1999年执业律师,有警察、安全工程管理、大学法学院授课工作阅历。执业以来,诚信、专心、专业、口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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