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有否其他犯罪事实,有无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线索。
2、证人证言
(1)目击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人员证言: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实施故容留吸毒行为。
(2)另案处理的共同犯罪行为人证言: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细节状况。
(3)侦查人员书写的抓获经过。
(4)鉴定人对鉴定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的书面材料。
(5)侦查活动见证人证言。
(6)辨认笔录: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对象、工具等的辨认情况。
(7)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被害人身份证明及监护人有关证言。
(8)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人证言。
3、物证
(1)证明犯罪嫌疑人容留他人吸毒、注射毒品行为使用的毒品,吸食、注射、装储毒品工具等。
(2)证明行为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行为的证据,包括自己的房屋,租用的房屋,借用的房屋,店房、栈房、旅馆,汽车,船只。
(3)证明行为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方便行为的证据:
①烟***。②注射器。③香烟。④锡箔纸。⑤打火机。⑥吸管。⑦塑料瓶。
4、书证
(1)犯罪嫌疑人为实施容留吸毒行为的犯罪预备,以及逃匿中形成的相关票据、登记证明等。
(2)犯罪嫌疑人租、借房屋、店房、车、船的发票、收据等凭证。
(3)犯罪嫌疑人实施容留吸毒行为后取得现金。财物等物品。
(4)同案犯之间的书信、电报、通话记录、手机短信等联系凭证。
(5)报案记录、投案记录、举报记录(信件)、控告记录(信件)、抓获经过记录、破案报告等能说明案件及相关情况的书面材料。
(6)作案工具及其它涉案物品的扣押清单。
(7)犯罪嫌疑人反映其犯罪过程的自书材料。
(8)其它有关书面材料。
5、鉴定结论
(1)毒品的成份鉴定。
(2)吸毒人员的毒品监测意见书。
(3)物品鉴定: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鉴定。
6、现场勘查笔录
(1)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等。
(2)物证勘查:物证勘查图、物证照片、物证勘查笔录等。
(3)活体人身检查:检查吸毒人员注射毒品的位置的情况,确定是否系吸毒人员,包括人身检查笔录、人身照片(包括全身照、细部特征照)等。
7、视听资料
录音带、录像带、电子数据等。
8、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自书、投案、前科劣迹材料及户籍证明材料等。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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