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较多,为了避免双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对于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提示: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及告知义务。至少应当包括:转让方是否已经实际缴纳注册资金;转让方所提供的债权债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果出现清单之外债务的处理方式;转让方保证没有进行任何担保(可能的债务);转让方要保证股权的权利完整,没有被质押、冻结等。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本条款是股权转让协议中最为重要的条款,需要对于数额、日期、期间等约定清晰,避免出现纠纷。
(5)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约定。
(6)过渡期条款。股权的交接有一个过渡期,即从合同生效到变更股权登记期间,存在权利错位的时期,此时受让方可能已经支付部分价款,而权利尚未发生转移,对于该时期的公司监管、债权债务、利润产生等事项进行特别约定。
(7)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及实际交接手续约定。此条款关系到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转移,需要一个确定的交接点,譬如约定本合同生效后或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后,受让方取得股东身份,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丧失股东权利。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股权权利象征的交接,譬如交接营业执照、印章、股东名册。2.公司债权债务的交接,列出财务清单,双方确认。3.资产的交接,譬如厂房、机器设备,以及业务资料等。4.员工的安置,包括劳动合同档案与人事安排等。
(8)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9)违约责任。
(10)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
(11)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2)协议履行受阻后的处理。股权交易中,存在出现意外的可能性,譬如政策变化或出现没有披露的重大事项等,可事先作出约定,例如双方无责解除合同或者改变合同履行方式等,避免产生争议。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目的不同,不同主体签订协议时审查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针对股权转让方而言,其诉求是尽快收到股权转让款并且不再承担股东相关责任,故对于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以及股东权利义务的转移条款应格外注意;针对受让方而言,其对于目标公司的了解可能并不全面,侧重点则放在风险防范方面,应仔细审查公司的股权结构、转让方的保证、变更登记的约定及权利义务等交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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