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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都是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后到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其中有的案件情况复杂,被告人家人亲属经过了漫长一审法院受理立案、安排阅卷、庭前会议、鉴定调取证据等很多程序的等待,终于开庭审理后判决下来了,但是,当被告人家属知道判决结果后感觉一审法院判决太重,与他们预判的结果有很大差距,怎么才能有可能出现改变呢?只有依法提起上诉,才有可能对案件重新审理,对判决结果有可能改变。
大家都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案件上诉时间是10天,那么怎样提起上诉呢?我们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由此可见,对于一审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一审被告人有辩护人出庭辩护的,其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为被告人提起上诉,但是必须经被告人同意才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上诉的,如果羁押在看守所,可以通过看守所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把上诉状及上诉意图上报看守所,由看守所向一审法院通知被告人上诉的情况,由审法院联系看守所并取走上诉状,这样被告人完成上诉,等待二审法院的通知及提审。
辩护人和近亲属提起上诉的,由辩护人代写上诉状后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征得被告人同意并了解被告人对一审法院判决的意见,由被告人在上诉状上签字确认后,由辩护人提交到一审法院转交,由此提起上诉程序。
律师提醒:一定要注意上诉期限,要留意一审判决的送达时间。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刑事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这里期限的计算是,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如果利用邮寄的方式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及文件在期满前已经提交邮递部门交邮的不算过期。如果遇到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节假日,那么节假日会顺延到工作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最后一天。在这里提醒:千万不要超过法定上诉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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