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了两年的土地收回程序应当如何启动?原批准机关不批准咋办?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土地但是不交还给原农村集体组织,又将土地出让第三人咋办?这样的情况实践中大量存在!既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作出了规定,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无偿收回土地,这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上述行政机关若不主动履行职责构成渎职—不履行法定职责。土地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重新获得曾经失去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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