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24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兴权、副主任李建敏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沙河镇、蓼泉镇、鸭暖镇、倪家营镇等地16个村、社区,结合开展“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及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情况,征询人大代表、村社(社区)干部和群众(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两法”宣传普及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精神,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有效落实;要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以民主制度推进自我管理;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围绕“一城五县”建设目标,大力发展富民产业,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要营造良好履职环境,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依法依规为村(居)民委员会明责、赋能、减负、增效,更好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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