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事假、病举超期旷工,全月累计超过4天以上的。
3、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因订立合同的客观依据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
4、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内的。
1) 甲方以暴力、监禁或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六条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双方需要申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 元,赔偿金 元。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六个月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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