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案例真实事件(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例简短)

2021年9月1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来了一对特别的父子,他们既紧张又兴奋,一定要见办案检察官。待见到他们说起的两位检察官,这位父亲展开一面锦旗,少年则递上大学录取通知书:“检察官阿姨,我考上大学了!”“感到很欣慰,因为距离他被附条件不起诉才三个多月,但我们还要继续考察”,该院未检专岗检察官唐双燕说道。事情还得从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说起。

2020年底,少年方东(化名)在长沙县某小区朋友家作客,无意中发现主人家的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平时家境并不宽裕,缺少零花钱的他动了贪念,拿走上述财物藏了起来。观望了几个月认为没事后,他到长沙市区的一家当铺把赃物当掉换钱花。过了一段时间,被害人发现丢失财物报警,方东听到消息后主动到被害人家中承认了系自己所为,随即被立案侦查、刑事拘留。

“案情很清楚,证据也很扎实,完全达到批捕的条件,但我们考虑得更多的是未成年人后续的发展。”负责审查逮捕的检察官龙艳姣说,“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还是觉得不能一捕了之,毕竟他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作出不批捕决定的背后,是该院未检办案团队开展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包括召集双方协商调解,全额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出具了谅解书,还启动了对方东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

2021年3月,方东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诉与不诉的问题上,该案未检办案组很看重对方东进行社会调查的专家组意见。受该院委托,长沙理工大学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派出专家和社会调查员团队,从性格特质、身心状况、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学校表现、社交关系等方面分析方东涉嫌犯罪的原因和回归社会的有利、不利因素,评估其再犯的可能性。组织这项工作的第一检察部主任邓昂说:“我们要避免凭感情办案、拍脑袋决策,参考借助‘外脑’形成的专业意见是个好办法。它让我们能更全面地评估涉案未年成人的可塑性和再犯可能性,作出决定时更趋科学理性。”

少年犯罪案例真实事件(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例简短)

经调查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方东在校表现积极向上,家庭和睦爱护,没有参加社会不法团伙,涉案源于家庭管教不严,外出交友不慎(好友中有人经常偷偷把家里的财物当掉换钱花),金钱观、消费观错位,法律意识淡薄。方东系初犯、偶犯,帮教基础和可塑性较好,整体成绩在高考中预计能考上二本,再犯的可能性为低度。

综合考量全案情况,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5月底决定对方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该决定宣布后,方东父亲眼含热泪地说:“感谢检察官教育、挽救了孩子。以前我忙着跑运输没管教好儿子,现在我把货车卖了,赔偿人家损失,同时专职陪他准备高考。”

春风化雨,滋润新苗。在检察官能动司法和各方帮助下,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方东,走稳了被不起诉后的第一步。他自言案发后一度自闭抑郁,这段从惶惶不可终日到重新看到希望的经历,让他懂得了敬畏法律,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父母的不易,成长了很多。关于未来,看得到的考察期还有不到三个月,看不见的考察期是走好人生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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