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怎么定罪(***罪的认定及量刑标准)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该罪名作如下规定: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涉嫌***怎么定罪(***罪的认定及量刑标准)

律赢惠普法:***罪的基本构造流程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也就是说,在***罪中,被告人获得财产以及受害人处分财产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被告人的欺骗行为以及受害人的错误认识。

实践中,要注意区分***罪与债务纠纷的界限: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因为客观的原因不能归还,而是根本不打算偿还。

***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严***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

(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的;

(四)***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接近”,一般应掌握在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罪既遂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同时构成***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行为人已将***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财物的,不予追缴。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未经处理,***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罪(既遂)定罪处罚。***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罪(未遂)定罪处罚。

上述“拨打***电话”,包括拨出***电话和接听被害人回拨电话。反复拨打、接听同一电话号码,以及反复向同一被害人发送***信息的,拨打、接听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累计计算。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对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罚,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应就高选择。确定宣告刑时,应当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准确把握从重、从轻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保证罪责刑相适应。对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公私财物的行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罪定罪处罚。

1.构成***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构成***罪的,根据***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4.构成***罪的,综合考虑***的起因、手段、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对实施电信网络***的,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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