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0年1月1日,被告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10000元,并口头约定半年后偿还,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当天通过微信将10000元转至被告的微信,时至今日原告曾多次采用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催告被告还款,但被告一再拖延拒不还款。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向贵院提起本诉,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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