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有限公司
首先感谢贵单位一直对***公司的鼎力支持!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贵单位的支持,公司所投入的每一分努力也都是为了能够给最终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本着这样的共同目标我们一直协同努力。
为确保公司同贵单位的良好合作及我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运作,特致函提醒:
我司于2020年 4 月 1 日就 ******项目建设 项目签署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
我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正常服务,目前服务期已远超质保期范围,但至今仍不见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及次年服务费。为了我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运作,请贵公司于2021年 5 月 31 日前进行结算,超期未结算,将面临的暂停、中断服务等后果将自行承担。
结算清单:
质保金:120000.00元,次年服务费:10000.00元,总计:130000.00元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公司的支持与帮助,同时公司也将以更加优秀的服务回报客户!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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