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冯键检察长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邀请290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案件听证、评议,共同化解1118件矛盾纠纷。
什么是检察听证,听证会是如何召开的,谁可以当听证员等。今天,川检君为您一一解答:
Q
什么是检察听证?
A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开展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的重要举措。
202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听证程序设置,规范办理流程。
Q
哪些案件可以进行听证?
A
检察机关办理下列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二)拟不起诉案件;
(三)刑事申诉案件;
(四)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五)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六)公益诉讼案件;
(七)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其他案件。
Q
检察听证就是公开听证吗?
A
大家接触较多的一般都是公开听证。但需要注意,检察听证包括公开听证和不公开听证两种方式。
检察听证一般公开进行,根据案件情况,以下案件的听证会不公开举行:
(一)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当事人不愿意公开听证的;
(四)审查逮捕案件;
(五)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六)其他不宜公开听证的。
Q
哪些人能参加听证会呢?
A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除听证员外,还可以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相关办案人员、证人和鉴定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人民检察院还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依照有关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Q
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当听证员吗?
A
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社会人士,接受人民检察院邀请,可以担任听证员: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根据办案需要,检察机关会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担任听证员。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Q
我是法学院学生,可以来旁听听证吗?
A
只要是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都可以申请旁听。申请人可向办案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旁听。
对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还会邀请新闻媒体、当地群众旁听听证。
Q
没时间来旁听,但想看看听证会情况,
该怎么办?
A
为方便人民群众对检察听证工作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建立了检察听证网。目前,全国累计直播150件,直播观看总量达4万次,点播观看总量达10万次。欢迎大家访问“中国检察听证网”(jctz.12309.gov.cn)线上观看检察听证直播!
Q
听证会一般怎么开?
A
听证会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
(二)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
(三)听证员向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提问;
(四)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
(五)主持人宣布复会,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听证员或者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六)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七)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Q
经过听证的案件,应当怎么作出决定?
A
听证员的意见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由听证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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