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甲方承诺随房物品包含在房屋总价内,不得另行收取费用,一并移交给乙方的物品有:
2、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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