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个税=(年度综合所得-60000-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然,在个税也需要汇缴清算的情况下,综合所得个税的计算还是有些复杂的。
个税综合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当然这四项收入只是在年度汇缴清算的时候,才需要合并在一起计算个税,预缴时不需要合并。
计算公式=年度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综合所得-60000-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专项扣除指的就是职工自己承担的“三险一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购房利息以及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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