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取得商标专有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
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认证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
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仅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还包括变更、续展, 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撤销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和用于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办理;另一种是委托一个合法成立的商标机构办理。
这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联系方式、提交文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如果你自己办理,在办理申请过程中直接联系商标局;委托一个商标机构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机构联系商标局,而不是直接联系商标局。
在提交文件方面,如本人办理、申请人员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若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申请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的方面,如果申请人自己办理,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商标局商标登记大厅。申请个人也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代理机构可以直接提交申请文件,邮寄或者快递给商标局,也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
在送达方式上,申请人自己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类文件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办机构办理,文件将交给商标代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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