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标准)

大家在路上有没有遇到过那种给你免费做脸部护理的发卡小妹,先把人拉进美容院,接着美容师就在客户的半边脸上涂上东西,按摩一会,没一会儿脸上就冒出黑色的杂质,美容师说这是脸上沉淀的黑色素被洗出来了,要洗另外半边脸就要付费了。一般这个时候,有警惕心的客户就已经想走了,但是店内工作人员会以按着客户不给洗脸或者限制其起身等方式,胁迫客户接受店内的付费服务,许多客户为了不顶着一边黑一边白的阴阳脸出门,不得不支付高额的美容费用。

美容店的这种行为就涉嫌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下几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强迫交易罪:一是强买强卖商品的;二是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是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是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是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犯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家在日常消费生活中也可能会遇到强迫交易的行为,大家要第一时间去公安机关报警。对于美容院这种打着免费噱头实则坑人钱财的行为,大家还是要提高警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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