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了不少合同修订和审核工作。看过不少定金合同,有的是从网上下载的定金合同模板自己做了修改;有的就是自己随意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把事情说得是很清楚,但里面缺少了法律规定必要条款,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或者是部分无效的。结合问题,我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谈一下定金合同的原理,梳理了定金合同的写法,算是2021年的最新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末,写了参考格式,并尽量用最少的文字写了篇范文,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可以在范文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扩展。
一、定金合同写作特点
1、“定金”和“订金”有着本质区别,一定不能混淆。
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具备法律效力;“订金”就是民间白话,可以理解为什么也不“算”。
关于“订金”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上还没有对此予以相应的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可以是当成是你在交易中对某件商品的预付款。与此相近的还有“诚意金”。这是开发商发明的新词,是开发商用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可以理解为一种带优惠条件的预付款。近年来,开发商又发明了团购费,可以理解为变相的加价吧。总之,法律上只承认一种术语,即“定金”。
2、定金的客体只能是钱。只有钱才能叫定金,其它的如黄金、汽车、房产都不可能叫定金,那可以叫抵押、质押或留置,都不能成为定金。
3、定金是标准的实践合同。签了合同没有交定金,合同是不能生效的。定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是从实际交付起生效的。
4、定金罚则是定金合同的主要特点。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它是用定金罚则来保证主合同生效的。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是定金合同的鲜明特征,当事人交付的其它方面的钱,比如留置金、保证金、担保金、订金、诚意金都不具有定金罚则的特征。
5、定金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空口无凭。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注意:电子邮件等电子形式是可以订立定金合同的,但电子资料容易被篡改和删除,如果要以电子方式订立合同的话,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存,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准备,防范于未然。
6、合同必须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7、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如果超过了20%,定金合同是有效的,但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简而言之,20%就封顶了。
二、定金合同的写法
1、首部
(1)标题必须写明“定金合同”。 这个定金合同的必备条款。
(2)当事人名称,也可以写当事人名称加住所。
2、正文
(1)债务的种类和数额
种类是指双方交易标的物类型,是买房还是买车?数额是为定金罚则做的准备。数额定了,定金罚则的20%上限也就定了。
(2)债务人的履行期限
(3)定金数额
定金数额是定金合同的重要内容,其数额应当由双方作出约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没有下限限制,但上限不得超过主合同的20%,当事人约定的定金超过主合同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4)交付的时间
定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是从实际交付起生效的,因此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应当明确定金交付时间。
3、尾部
双方是自然人的应签名,如果有法人或组织,应当盖章,并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
合同签订的日期。
三、定金合同的无效、变更、部分有效等情况
1、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合定金罚则,合同生效和,但根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效)
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部分有效)
3、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20%的。超过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部分有效)
4、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适合定金罚则。(无效)
5、有效因合同关系之外,第三方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有效)
参考格式
参考范文
下面是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写的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
甲方(房屋买受人):王某某,1980年出生。家住*********,身份证号:*************。
乙方(房屋出卖人):张 某,1976年出生。家住*********,身份证号:*************。
为了担保双方于2021年10月20日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进行和防止双方违约,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定金合同,内容约定如下:
第一条, 本定金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出卖,位于地区某小区第几单元第几号房间的全部房款人民币200万元整。
第二条,甲方保证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上述房款分两次全部支付给乙方,在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的当日。甲,乙双方应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乙方并携带房屋产权证到甲方所在区的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定金合同定制之时向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币20万整。
第四条,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房款支付期内不能按时付清全部房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乙方原因不能进行过户登记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时候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王某某 乙方 张某
2021年8月20日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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