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后果)

宣告死亡的条件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后果)

《民法典》总则编第46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宣告自然人死亡,是对自然人死亡在法律上的推定,这种推定将产生与生理死亡基本一样的法律效果。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极不稳定状态,影响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通过宣告死亡制度,可以及时了结失踪人与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认定

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宣告死亡不仅解决财产关系,还要解决与失踪人相关的人身关系,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之后,人民法院才可以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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