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网友私信刘sir,防卫过当用坐牢吗?那么今天我在给大家介绍一个法律条款,那就是防卫过当。所谓的防卫过当,就是说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如果正当防卫人没有能够把握好限度,防卫明显地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重大损害的,刑法就认定它是防卫过当。那么要认定防卫过当要注意,防卫过当只能发生在正当防卫中,意思就是说,是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过当了,也就是说如果不法侵害人已经被你制服了,躺在地上没有还手能力了,或者是已经昏过去了,你这个时候造头再给你棒子,或者是冲他身上再砍一***,那你这个时候就涉嫌故意伤害了,而不是正当防卫了,因为他已经是报复了。这这是第1个要求,第2个要求就是,不是超出一点限度的就都叫防卫过当,一定要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为什么有这样一个规定呢?因为正当防卫一般都是在遭受了紧急的不法侵害情况下的一个人的救济,比如说一名女子面对着正要对她实施侵害的歹徒,再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要求这名女子要保持冷静,还得仔细思考一下怎么防卫才能不超出限度吗?显然是不能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苛刻地要求正当防卫人,非常客观理性地来决定什么样的行为是必要的,什么样的限度是必要的,什么样的是不必要的。所以我们说要明显超过必要性,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构成防卫过当。比如说你在逛街的时候,一个小偷正在偷你的钱包手机,正在偷的时候,你随手拿出一把***捅了过去。那么正当防卫那么还要注意什么?就是我们国家对于防卫过当,虽然把它规定为犯罪,但是它规定是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有防卫过当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如果是故意杀人的,那么就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故意伤害的,我们就定故意伤害罪,但是最终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人可能问了,是不是在制止犯罪过程中,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是不是就都属于防卫过当呢?并不是,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总而言之,研究防卫过当是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从鼓励公民、勇于同不法侵害者作斗争的角度出发,能够提高公民与不法侵害者做斗争的积极性,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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