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南京落户政策推出重磅调整。
4月19日,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的《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四区落户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南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有了最新变化,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01
符合两项条件即可落户
省内社保可累计认可
此次出台的《四区落户暂行办法》,对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人员作出规定,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即可申请落户: ①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属于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 ②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在江苏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瞭望君”注意到,南京此次出台的《四区落户暂行办法》中对社保缴纳时间和地点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特别提到“已在江苏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当月,需要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南京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户籍证件大队教导员栾芳告诉“瞭望君”,如果申请人前五个月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省内其他地市缴纳的,将视同在南京市缴纳,进行累积计算。 对于落户地点的确定,《四区落户暂行办法》明确将按照江苏省、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要求,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再社区户原则办理落户。 落户家庭户 ①申请人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房除外)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落户,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②申请人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有家庭户口且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房除外)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同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落户单位集体户 工作单位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且所在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同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落户社区户 均不具备落户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户落户,居住地址依据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信息确定。
02
新落户人群两年内仅可在四区内购房
“我们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前往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前先自行下载填写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栾芳提醒,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的“公示公告”栏,下载、打印《入户申请书》,填写完毕后申请人可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 申请人在南京市缴纳社保的,可在人社部门网站(
https://m.mynj.cn:11097/commlogin/, 登录后点击“征缴与权益记录”-“个人参保证明打印”)、自助机或“我的南京”APP上,打印《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曾在江苏省内其他地市缴纳社保的,可至社保缴纳地人社部门或在当地社保APP上打印社保缴纳证明。目前,省人社厅正在开展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完成后,全省范围内人社部门将开具统一的社保缴纳证明。 根据规定,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对广大群众关心的家属随迁问题,栾芳表示,符合《四区落户暂行办法》申请条件,且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人满足《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及《南京市公安局执行江苏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外投靠迁入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退休父母,即可同时办理随迁落户。 “瞭望君”注意到,昨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限购政策通知》),对适用《四区落户暂行办法》的新落户人员,在购房政策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限购政策通知》明确,适用《四区落户暂行办法》的新落户人员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则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对不少网友提出的关于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的疑问,“瞭望君”查阅相关资料报道后发现,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目前为浦口区泰山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和六合区大厂街道、长芦街道、葛塘街道共7个街道,由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托管。 对两年限购期的界定,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进一步作出明确,多次以《四区落户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人员,将以最近一次落户时间为准开始计算2年限制期限。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作出提醒,通过《四区落户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人员如需购房,可在办理落户后的第二天起,至窗口申请开具四区购房证明。
03
疏解老城人口密度
提升新区人口集聚能力
日前,《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正式印发。《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要求;同时明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瞭望君”注意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持续深入部署推进的重大改革任务,是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环节。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份,江苏积极落实中央要求,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加快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 “瞭望君”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了解到,目前,我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8市,以及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徐州市均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无锡、常州两市全面取消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的落户限制,对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且办理居住证的,可在当地落户。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南京、苏州两个人口特大城市则采取积分落户等政策进行调控。 “瞭望君”从南京市公安局人口支队获得的一组数据显示,根据2020年底户籍人口数据计算,南京人口密度最大的行政区域是鼓楼区,达到1.74万人/平方公里,秦淮、玄武区紧随其后,人口密度分别为1.39万人/平方公里和0.62万人/平方公里。而南京人口密度后排四位分别为高淳、六合、浦口、溧水,分别为571、525、486、423人/平方公里。总体来看,呈现出人口分布不均、资源供给不均衡的状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曾提到,鼓励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不难看出,随着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人口过多、交通拥堵、生态环境等“大城市病”逐渐显现,未来超大城市的郊区、新区将成为落户和发展的重点。 “主城区人口密度大,新城区发展需要大量人员和劳动力。这次四区落户政策调整,是我市探索放宽郊区落户限制的探索,为疏解老城功能、完善新城新区功能,逐步降低老城人口密度,提升新城新区人口集聚能力提供政策支撑。”栾芳说。“我们将在充分尊重人的户口迁移权利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对户籍政策进行及时更新,促进城市人口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根据此前报道,4月9日,南京市委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南京“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发布和解读。其中“十四五”时期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中提出,要成为“常住人口突破千万、经济总量突破两万亿元的超大城市”。此次政策出台,是否将会为南京吸引更多人口落户,我们拭目以待。 撰稿 新华日报记者 方思伟 图片 视觉中国 值班主编 郁芬 编辑 谷雨 新华日报社全媒体时政新闻部出品 欢迎转发 侵权必究 版 权 说 明 如需转载本公众号内容: 1.须保持图文完整,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2.完整标注版权及本公众号ID、作者、二维码; 3.未按此规定转载的,本公众号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