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健,于2021年6月28日下午在巩义站前往郑州东站遗失身份证,自遗失当日起,任何以此身份证,做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有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签署的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用此身份证引起的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严正声明!
证件类别:居民身份证
持证人姓名:吴健
性别:男
证件号码522424*******022411
发证机关:金沙县公安局
几代证件:第二代
签发日期:2012年06月25日
有效期:10年
该身份证有效期:2012.06.25_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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