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起破产,大家都觉得“死定了”,其实《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破产程序,分别是清算、和解、重整,除了清算“会死”,和解和重整更想让企业“向死而生”,破产程序的实质性内容非常多,无法简而言之,不过,可以了解一下大概程序,对不管是申请其他企业破产,还是自己进入破产程序,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企业破产法》是2007年开始施行的,已经实施15年了,现在正在进行修改。
为适应社会发展、满足司法需要,现在很多地方法院针对“个人破产”出台了很多指导性意见,因国家立法层面没有相应规定,所以不是每个地区的人都能适用个人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法》是非常重要的,世界银行将“办理破产”作为对营商环境评价的十大指标之一,其在治理“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也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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