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就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偷东西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也令所有人不齿,但偷东西也分大小,分贵重与便宜,那么是不是只要偷了东西就会被判刑?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讲一讲,法律对于盗窃罪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一天,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警方接到报案,一位姓王的女士称她藏在自家车库的24瓶茅台酒被盗,损失达到了7万元,随后警方便赶往了现场,调取监控后警方发现当天凌晨两点多,有两名男子翻墙进入了王女士家所在的小区,形迹十分可疑。
随后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对两名男子的面部信息进行了分析,最后确定这两名男子为杨某与刘某,两人都是本地人,25岁,有盗窃前科,随后警方将两人逮捕,经过审问,两人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两人都特别喜欢酒,对酒味特别敏感,他们正是通过车库中隐隐约约散发出来的酒香发现了那24瓶茅台酒,而后实施盗窃,随后两人便因涉嫌盗窃罪被送***法庭,最后被法院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了判决,但最后的判决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通过案情来进行猜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这只是一个参考,具体的量刑方式还要看各地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对于盗窃罪量刑标准中的金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那么以杨某与刘某的犯罪情节来看,他们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首先,他们是有盗窃前科,那么就存在多次盗窃的情节,而且这次他们盗走的茅台酒经法院鉴定,价值的确达到了七万多。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六)盗窃罪【量刑指导意见】盗窃数额达到6万元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杨某与刘某有盗窃前科,因此法院在量刑时很有可能会以十二年有期徒刑作为起点,再根据两人盗窃的数额,他们将要面临的刑期很有可能超过十二年,因为一时的贪欲,两人将要付出的代价极其巨大。
那么问题来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偷偷拿了别人一些无关痛痒的东西,这样的行为属不属于盗窃罪?就比如我们在路边未经允许摘了别人家的一个果子,这样的行为属不属于盗窃罪?答案是不属于,但是属于盗窃行为,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行为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也就是说,你偷拿了别人的东西,只要物主报警,那么公安机关就会以盗窃行为立案进行侦查,但是否属于盗窃罪这种刑事案件,则需要根据当地对盗窃罪的认定标准来确定。一般来说,盗窃金额或情节达到了当地的刑事立案标准,行为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盗窃金额或情节超过了立案标准,那么还有可能被列为重大案件或特大案件,受到的处罚也会有所不同。但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少会有人因为别人摘了自家一个果子之类的事而选择报警。
但这样的行为在本质上是不好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伸手去拿,这也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就算只是偷拿了别人一点小东西,也会迎来不必要的麻烦,若是物主报警,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虽不构成犯罪,但拘留、罚款也不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后果。
除此之外,那些不属于私人的物品,如公共设施等,这些也不是能够随意伸手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同样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存在盗窃公共设施的行为,那么行为人就将受到相应的拘留、罚款等***罚,如果情节过于严重,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劝诫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要获取财富,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才是正途,若是作奸犯科,那么结果就只会是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劳而获者终究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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