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内容:我的妈妈跟弟弟在延平区是租房子住的,我今年妈妈五十多岁,弟弟二十五岁,都是没有文化水平的,目前都属于失业状态,生活困难,原来家里重担都在父亲身上,去年出了意外去世了,有获得一笔抚恤金,现在想咨询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抚恤金是否会被算在资产里?请相关部门予以回复。
回复意见:尊敬的万女士:
您好,收到您在12345便民服务平台提出关于“关于廉租房的问题 ”的诉求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南平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南政综〔2014〕132号)第十二条“因工(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及工(公)亡职工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人身伤害赔偿中除生活费以外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办理廉租房申请时需提供你家庭领取抚恤金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二、廉租住房面向对象为延平中心城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延平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且在申请地辖区常住或就业;
(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4万元,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8万元;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福利性住房政策及未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五)申请人家庭未享受我市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补偿措施。
三、申请公租房(含廉租房)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收入证明、市房屋产权发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登记情况证明(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居住状况证明)。
2、家庭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低保、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正规医院支出的医疗费用、在校助学金、奖学金、社会求助金、助学贷款、工伤、医疗、交通等事故赔偿金等相关材料。
3、延平中心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居住证持有人以及***引进人才等,申请保障性住房必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延平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企业(含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4、申请人可在保障申请工作开展时限内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报《南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申请表》、《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及声明书》、《延平区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
以上提交的材料需附复印件一份,应经申请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请一律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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