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现在办护照需要的材料)

中层管理者因私出国(境)

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现在办护照需要的材料)

及因私证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管理者因私出国(境)及因私证照的管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 XXX为公司中层管理者因私出国(境)及因私证照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中层管理者因私出国(境)及因私证照的办理、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第四条 中层管理者因私出国(境)或办理和使用因私证照,须经本人申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由XXX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层级分别进行审批。其中公司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主要领导人员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和公司党委书记审批,其他领导人员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中层管理者属于涉密人员的,在提出因私出国(境)或办理和使用因私证照前,要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和公司保密办沟通提出意见后,报XXX履行审批手续。涉密人员经批准出国(境)的,应填写《涉密人员出国(境)行前保密教育情况表》。

第六条 需要办理出国(境)证照,申请证照的补发、换发或延期的中层管理者,填好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相关申请表格后,需经XXX签批。

第七条 中层管理者的因私出国(境)证照(护照、港澳通行证、***通行证)由XXX集中统一保管,需要因私出国(境)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到XXX领取。在因私证照办理或使用后要在10日之内将证照上交XXX,XXX将由专人负责因私证照的催缴、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 对新提职的中层管理者,公司XXX要及时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对于离职的中层管理者及时进行撤备,形成报备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变更报备人员名单。

第九条 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因私证照的管理要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对不按要求上报已持有的因私证照或越权审批、违规办照、未按规定履行程序因私出国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向纪检监察部门和XXX报告,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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