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5.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6.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肆、转板条件
1.主体类型: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2.发行条件: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3.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
6.公众持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7.交易活跃度:转板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1000万股以上。
8.市值及财务指标: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9.行业规定: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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