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对合同管理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启示,当前,无论是技术或产线引进、设备或原材料采购、合作开发、委托生产甚至内部人员管理过程中,往往会与相关方签订合同。为此,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对知识产权权属、保密事项、许可使用范围等不同内容进行约定,并且要关注相关约定的清晰、准确和合规,避免如本案中因约定范围等问题而引发纠纷。
企业应配备知识产权或法务人员,针对各类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约定进行评审,例如针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保密范围、保密要求等事项,明确是否存在歧义、范围过大、企业自身是否具备满足相应要求的能力等问题;尤其涉及格式条款时,若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时,应予以重点关注和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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