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实际生活中,邻里之间因噪音扰民产生矛盾纠纷的事情时有发生。
那么,遭遇噪音扰民怎么办?怎样做可以减少噪音的产生?各方人士支招:要早发现、早介入,引入第三方进行迂回调解,约定双方活动时间,签订调解协议;巧用隔音设备、安装隔音棉等减轻噪音影响。律师提醒,如果噪声超出法律规定的分贝,对他人产生损害,还应承担侵权责任。
事件
楼上孩子“咚咚”跑 楼下居民不堪其扰
市民张女士一家三口人,孩子上初中,夫妇俩生活规律有序。但她家楼上住着一家三代6口人,发出的噪音多,尤其是两个年幼的孩子,经常跑来跑去。
孩子跑步的“咚咚”声、玩具掉落的“啪哒”声、椅子挪动的“嘎吱”声等,都让张女士一家不堪其扰。
因为低头不见抬头见,张女士一家起初忍耐着不作声。但长时间下来,一家人变得焦虑、烦躁,张女士找到社区要求调解。社区工作人员一个月内上门调解了六七次,每次调解过后,只能维持几天安宁,之后又是循环往复的噪音。
后来,忍无可忍的张女士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个震楼器予以反击。没想到,开启震楼器后,四周邻居受到影响,张女士因此受到了派出所民警的教育。楼上的邻居也满腹委屈,表示制造噪音并非故意为之,他们对孩子也进行管教了,但面对活蹦乱跳的孩子,让其完全“禁足”似乎又不现实。
终于,在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下,矛盾得以化解,社区再没接到双方的投诉。
破解
各方人士支招 破解居民楼噪音扰民
民警: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不留隐患
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景虹说,居民如果遭遇楼上噪音扰民,可在社区居民群内报给社区网格员,由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协调不成,可以由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民警、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等多方共同协调解决,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
景虹表示,在协调过程中,要注重从邻里之情、做文明市民等方面进行正面引导,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倡导邻里之间要多包容、多理解、多换位思考;同时,也要讲法、普法,用法律化解矛盾冲突,使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取得“三效合一”。
景虹提醒,在调解此类矛盾时,要注意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使案结、事了、人和,不留任何隐患,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物管员:三番五次 迂回调解
运城市正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人员高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曾调解过一起噪音扰民的事情。
第一次,高先生经过三番五次劝说,将上下楼两家业主约到一起协商解决,但是双方情绪激动,场面不好控制,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第二次,采取迂回的方式,他找到楼上业主的父母出面劝说。第三次,在双方情绪稳定的时候,再次发出邀约,以建设友好、和谐的邻里关系为目标,用宽容、理解来劝解,然后制订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对于这种矛盾,不要幻想一次就能解决。”高先生说,起初,矛盾双方的情绪会比较激动,调解员要允许双方吐槽心中的不快;接下来,可以分别约见双方的父母或孩子从中撮合,或通过孩子的老师,给孩子制定规则,然后再进行调解,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民调员:约定活动时间
盐湖区东城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职民调员王丽君说,她也曾调解过类似的事件。一位老人投诉楼上居住的初三学生在家跳绳,致使她心脏不舒服。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王丽君将双方约到一起,向楼上邻居,尤其是学生,明确告知老人的诉求,希望双方互相理解。同时,约定学生跳绳的时间,在此时间段,老人选择外出。如果楼上学生跳绳时间有调整,有向楼下老人主动告知的义务。
在王丽君的调解下,双方不仅签订了协议,还互相添加了微信,这样沟通起来更方便了。
市民:巧用隔音设备
市区海天花苑小区业主刘女士的家里有3个孩子。为了减少噪音,刘女士在网上购买了桌椅脚套,防止桌椅拉动时产生尖锐的声响;同时,购买了隔音垫,规定孩子玩耍的区域。
运城中学物理老师牛华蕾表示,从物理学方面解释,光脚走路更容易与地面产生共振,使震动幅度增大,噪音就会越大。相反,穿上厚底拖鞋或者洞洞拖鞋,能减小共振的幅度,降低噪音传播。
此外,记者还采访了室内装修工作人员邓国盛。他表示,市民如果对噪音敏感,在装修房子吊顶时,可以安装隔音棉或吸音板,可有效降低噪音分贝。
提醒
噪声超出规定分贝,违法
楼上孩子“咚咚”跑,产生的噪声扰民,是否违法?记者采访了山西旭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军杰、实习律师吕媛。
他们表示,该事件的焦点在于孩子活动产生的声音是否超标、是否属于噪声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及第41条之规定,孩子活动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Ⅰ类声环境功能区和Ⅱ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排放规定了限值,分别为昼间55分贝和60分贝、夜间45分贝和50分贝;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条之规定,住宅卧室的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5分贝,夜间不应大于37分贝,起居室(厅)不应大于45分贝。由此,孩子活动所产生的噪声需要按照上述标准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检测,进而判断噪声是否超标,是否构成噪声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9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噪声污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予以警告甚至罚款;若噪声污染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并对他人产生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若孩子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噪声排放限值,就属于噪声污染,会受到警告或者罚款;居民若安装震楼器造成噪声扰民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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