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有哪些(行政法规主要内容了解)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消息,***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令,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法的决定,***决定废止《***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工作条例》3部行政法规。

当前***技术服务机构已基本整合纳入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有关服务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不再需要保留《***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修改后的人口与***法删去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据此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当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实现,相关管理机制运行有效,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和当地户籍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不再需要保留《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747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9月9日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行政法规有哪些(行政法规主要内容了解)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法的决定,***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

一、***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09号公布 根据2004年12月10日《***关于修改〈***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7号公布)

三、流动人口***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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