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3月15日修正):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通过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学习,《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文本)第三十二条关于工伤和第三人侵权补差的规定,涉嫌违反了上位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医疗费不能双赔。
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之中,越来越多的司法判例支持工伤和第三人侵权双重赔偿(医疗费除外)。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指导案例。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会议纪要也都明确规定了双赔。
因此,建议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审查《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合法性以及是否与上位法相冲突。若与上位法等冲突,建议删除第三十二条。这样,更有利于维护浙江省范围内的工伤者的权益,更有利于保护工伤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574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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