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的激励力度进一步加大。本市拟规定,献血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享受终身免费等量用血,献血者还将获得物质和精神“双料”奖励。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条例草案对献血者的激励和褒奖不足。”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补充完善相关条款,增强公众献血荣誉感,激发献血积极性。
二审稿提出,个人临床用血时只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在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基础上,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取消十年内享受减免的时间限制。
血站应当向献血者颁发***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为献血者购买保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误餐、交通等适当补贴,发放兼具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献血纪念品。
多次献血还可获荣誉徽章。二审稿提出,本市对献血者和团体献血单位予以褒扬。献血工作机构在征得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献血光荣榜,公示献血信息。对在本市多次献血和积极参与献血志愿服务的个人,授予无偿献血荣誉徽章。
二审稿中特别增加了血站标准化建设方面的规定,提出,血站及其设置的采血点的建设应当符合统一标准和规范。对献血人数较多的团体献血单位,血站应当提供上门采血服务。依法向社会公开采供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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