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机构入库遴选公告
根据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业务开展实际,拟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并建立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库,分别承担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协助健全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协助起草、审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各类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投资业务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决策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咨询及法律培训;针对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报告;参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另行委托);参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投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另行委托)。 入库法律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参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诉讼、仲裁等业务;参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投资业务尽职调查;针对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专门事项出具法律报告。
二、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最近3年经年检合格;
3.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4.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报价。
(二)评审条件
1.总所成立10年及以上,在全国范围和律师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武汉所成立5年以上,在册执业律师20人以上,在武汉市综合实力排名靠前。
2.事务所在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国有企业服务等专业化领域具备专业化团队或律师(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事务应需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服务团队(至少含1名主导人,2名主要服务律师),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
4.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5.团队律师业务领域应当涵盖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和争议解决,具备丰富的非诉及诉讼经验。团队负责人必须为合伙人以上,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有连续3年以上为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保险、投资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业绩证明文件);主要服务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私募基金、股权投资领域。(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业绩证明文件)。
6.团队律师近5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任何不良信誉记录。 三、选聘方式 根据磋商及综合评分情况,得分第一的供应商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得分前六的供应商为入库法律服务单位。
四、服务周期与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期限1年,服务费用不超过15万元/年,期满后,集团根据其服务质量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及续签期限,但续签后的服务总期限不超过3年。 入库法律服务单位期限3年,期间内集团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对入库法律服务单位进行调整。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武汉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机构入库遴选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备选律师团队组成人员执业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五)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及优惠政策等(包括非诉讼项目及诉讼项目)。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要求:有参与遴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携所需纸质资料(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二)报送时间:请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我集团,并于同一时间参与我集团磋商程序;
(三)报送地址:湖北省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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