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方面,孙伟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非正规就业妇女、城镇和农村未就业妇女等,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之外,也应给付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或者生育补助金。
孙伟还建议,参考国际社会关于父亲育儿假制度的经验,研究探索延长配偶护理假为至少3个月,未休的配偶护理假不可转移给女方,配偶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就业性别歧视,推进平等就业,进一步体现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导向。
另外,为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提供每年一段时间的育儿假,休假期间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做到费用全覆盖,个人不用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在生育保险缴费责任分担机制方面,孙伟建议改变目前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做法,探索建立***、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缴费责任的筹资模式,通过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缴费比例。“这样的制度设计,既能充分体现***责任,又能强化大家的生育健康保障意识,调动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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