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怀亮 发布时间:2016-07-11 11:38:49
问:我公司与A公司因纠纷被B公司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判决A公司承担全部还款义务,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现我公司想贷款进一步扩大业务,银行经查询后,认为我公司涉诉,要求出具该案的结案证明方能放贷。请问法院能开这样的证明吗?
萍乡 陈某
答:诉讼案件只有生效证明,即案件裁判文书经法定程序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无结案证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结案后,案卷中会装订有结案说明(只装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的规定,人民法院办理已经立案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法定形式的结案文书。法院现只对立案受理申诉案件将向当事人出具结案文书,对于诉讼案件提供裁判文书生效的证明材料。
陈师傅,像贵公司这种情况,因裁判文书确认你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你公司可凭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材料与银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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