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68条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规定)

车辆行驶发生故障之后

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非常重要

驾驶人应当

如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 事故现场

2021年11月4日18时许,刘某良驾驶晋ED16**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平市北环路店上村口附近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刘某良下车后,想将车推至路边查看情况,此时正遇赵某娃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同向驶来撞在晋ED16**小型轿车尾部,造成刘某良、赵某娃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

经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查:

赵某娃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无号牌机动车

在道路上未确保安全行驶

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发路段夜间无路灯照明,视线较差

交通法68条内容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规定)

刘某良在机动车发生故障后

未按规定及时设立警告标志

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目前,赵某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某良在机动车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良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事发路段夜间无路灯照明

驾驶人又未设置警示标志

在这样的条件下临时停车

其他驾驶人极有可能

因视线差而判断失误或反应不及

造成追尾碰撞事故

正确的方法是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警示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示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停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正确警告

错误警告

高速公路上疏忽大意

往往伤害更大

高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当机动车在路上发生故障

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

驾驶人应当

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将机动车移至

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

危险报警闪光灯

并在来车方向设置三角警示牌

提示过往车辆减速绕行

以免事故的发生

必要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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