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区域经济/郝洪伟•张东升)说起城市牛皮癣——“野”广告,着实让人头疼,张贴野广告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可到我们清理起来却非常费劲,五花八门的“野”广告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整洁美观而且其中包含一些虚假信息导致市民上当受骗,可谓是一张小广告毁终身。因此清理整治小广告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1月7日,丹东市公安局兴东派出所在对辖区开展日常巡逻的过程中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随后民警对该人进行了留意并观察该人动向。果不其然,在辖区内美仑小区处,只见该人四处张望,在四周没人的情况下,拿出准备好的“野”广告准备张贴,巡逻民警当即阻止该人行为,并将该人带回至派出所,该人对其张贴小广告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张贴小广告的行为进行了检讨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问题,鉴于该人情节轻微,悔过态度良好,巡逻民警对该人进行了训诫,并清除了张贴的小广告。
自清理“野”广告活动开展以来,兴东派出所打防并举,共清理“野”广告200余张,训诫张贴小广告行为人17人,通过此次清理活动,极大的震慑了“野”广告的野蛮生长,为创造干净整洁,大气秀美的辖区环境添油助力。
警方提示:随意张贴小广告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损坏公私财物,可处拘留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随意张贴,破坏市容环境,不利于创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更为关键的是,小广告私自张贴未经审核批准,其散发的信息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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