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人社厅公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的通知》,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指引》明确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视为书面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其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安徽省:延长产假、护理假,增加育儿假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安徽省人口与***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对符合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四、河南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南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小时;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小时;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6元/小时。
五、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
六、黑龙江:明确女职工卫生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35元
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经期卫生费用发放标准。规定用人单位每月向女职工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用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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