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
定义 |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 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
出资人不同 | 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 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
适用的法律不同 |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 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
法律地位不同 | 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 | 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 |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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