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大力倡导节能产品的使用,目的在于节约一些能源的利用和减少环境的污染,而对于节能补贴也是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国家的节能补贴政策有哪些?
接下来由何冰玲律师详细为您介绍!
一、国家的节能补贴政策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出台支持节能减排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节能减排企业主要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对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该目录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所包括的具体项目内容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2、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5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8号)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的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7号)的规定,该《目录》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废水(液)、废气、废渣,再生资源等三大类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产品及技术标准进行了细化。《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的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享受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增值税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因2016年5月1日起所有的行业都实行了营改增,故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资源税
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四)消费税
将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如烟、成品油、摩托车和小汽车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对高污染的鞭炮焰火、气缸容量3.0升以上的小汽车等适用较高税;对低污染、低能耗的电动汽车、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和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
(五)车辆购置税
(六)车船税
车船税法规定,对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按排量大小共分7档税额,最大排量乘用车的车船税额是最小排量的9倍。同时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生活中常见的节能方法有哪些
1、采用保温材料。全世界36%的能源消耗在房屋的取暖和降温上。瑞士和德国建造的“零能源消耗住宅”样板房显示,采用新材料和新方法进行取暖和降温,节能潜力难以估量。
2、更换灯泡。全世界20%的电力消耗在照明上,其中40%的电力是老式白炽灯泡消耗掉的。在发光量相同的情况下,节能荧光灯不仅比白炽灯省电75%至80%,而且使用寿命也达到后者的10倍。
3、改进家用热交换器。热水器、取暖器和空调等能效其实很差,这些热交换器消耗的能源中只有一部分真正用来调节温度。热泵将改变这一状况。热泵可利用室外空气中的热量或地热来为建筑物供暖或降温,几乎不消耗传统能源。
4、改造工厂能耗设备。全世界的能源有约1/3被工业部门所消耗,工业部门的节能潜力很大。例如,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利用炼钢炉余热发电,节约能源超过70%。
5、驾驶环保节能汽车。全世界1/4的能源用于交通运输,包括每年生产的2/3石油在内。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些节能措施根本就不用花钱,比如说,保持轮胎适当充气就能提高能效6%。此外,油电混合动力车等环保汽车在汽油消耗量相同的情况下,行驶里程可比传统汽车多出20%。
三、在北京节能补贴品类有哪些
补贴产品包括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坐便器、淋浴器、空气净化器、自行车、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家用电风扇等15类产品。
1、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微波炉、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家用电风扇的能效标识须为中国能效标识1级或2级
2、空气净化器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则》、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和产品性能标准(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符合标准要求之外,颗粒物和甲醛净化能效达到高效级)
3、坐便器的水效等级须为1级或2级(以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产品信息为准片淋浴器通过节水认证且水效等级2级及以上产品(商品目录由北京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更新,待国家水效标准出台后,以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产品信息为准)
4、自行车符合GB/T19994-205《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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