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的法律含义(法律上对胁迫的定义)

民法典·原文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原《民法通则意见》

69.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总则编解释·原文

第二十二条 以给自然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权益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胁迫。

笔记

1. 主旨

胁迫的认定。

2. 受胁迫为什么可撤销

因为受胁迫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基于受胁迫人的自由意志,不是受胁迫人的真实意思。换言之,如果没有胁迫的存在,受胁迫人不会作出该意思表示。

3. 构成要件

1) 胁迫人有胁迫的双重故意

a. 实施胁迫行为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的故意。

b. 使他人基于前述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

2) 胁迫人客观上实施了胁迫行为。

a. 威胁:通过某种方式要挟他人,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要挟如果不作出某意思表示,则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b. 迫使:要挟行为以利用他人恐惧心理迫使其作出非自主、自愿意思表示为目的。

3) 胁迫具有不法性。

a. 手段或目的的不法性。如胁迫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打断张三的腿。

b. 合法手段、合法目的不构成胁迫,如威胁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起诉张三。

4) 受胁迫人基于胁迫产生的恐惧心里作出意思表示。

因果关系,胁迫行为产生恐惧心理,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

4. 胁迫的法律后果

由受胁迫人自主选择,可以选择不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继续有效;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予以撤销。撤销权应当在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5. 案例

(2021)桂1226民初330号

法院认为,鑫江公司主张协议签订是在受到蒙志华等人暴力手段阻拦砍伐、调运林木情况下为防止损失扩大而被迫签订。虽然双方是在东兴镇人民***办公场所内签订协议,但在签订协议之前久怀屯村民并未停止对鑫江公司砍伐、调运的阻挠。因此,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鑫江公司仍然处于受胁迫事实状态以及因受胁迫而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故判决撤销了协议。

参考资料:

黄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及使用指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年7月。

胁迫的法律含义(法律上对胁迫的定义)

郭锋、陈龙业、蒋家棣、刘婷,《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36)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