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案件因其特殊性,专业性和普遍性,一般的散户股民很难单独进行,聘请律师代理是十分必要的。
在是不是要花钱请律师的问题上,除了民事诉讼聘请律师代理的一般规律外,还有其特殊之处就是股民的索赔是一种侵权补偿,是存在损失的情况下的补偿,在已经有很大损失的情况下,再花费很多钱单独请律师,股民会有很大的疑虑,会觉得不划算。
因此,律所的代理方式通常是风险代理,减轻了股民的负担,提高了索赔的效果。通常单个人员委托律师并不具有代理优势,我们常常看到的是律所针对类案发出征集索赔的公告,让受损投资者或股民前来登记委托,集聚一定数量的股民启动普通代表诉讼从而摊薄诉讼成本,增加诉讼效益。此外,可以要求做出虚假陈述的行为人承担诉讼中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等费用,通常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外,就是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进行特别代表人的集团诉讼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2021年11月宣判的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已经走出了该类诉讼的首次尝试。当然即使是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需要委托律师的,基本流程和诉讼过程也相似,只不过股民无需直接登记而可享有相应的诉讼权益。
总之,股民索赔诉讼很有必要,要聘请律师和诉讼费用上也无需担心会有较重的负担,在诉讼期间买卖股票亦不影响股民索赔的权利,股民和投资者及时的索赔对于加强民间监督,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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